为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适应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需要,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快建立一支有知识、有能力、有素质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队伍,兴安盟以旗县市为单位,以备案企业为基础,以40人以上参保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为重点,建立了劳动关系工作网络平台。
为加强兴安盟辖区内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入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内蒙古职业培训与就业促进会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学习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
2022年1月8日对第一批报名的80名企业劳动关系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和资格认定。获得资格的人员将作为下一步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重点。